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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整装再出发 昌吉州中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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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颖  发布时间:2024-12-13 16:16:32 打印 字号: | |

12月12日,昌吉州中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总结夯实2024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提出2025年度工作思路。昌吉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霞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各成员部门均围绕《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行动任务分解方案》内容及要求汇报全年工作情况及亮点工作,重点汇报了涉企立案、商事审判、破产审判、涉企执行、宣传氛围营建及提升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均已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已达60%。两级法院两年及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率已达100%。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促进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的程序功能,加大活用预重整或重整力度,通过破产程序盘活资产47亿元,化解1887户不良债务61.6亿元,安置就业256人。同时,为营造司法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让社会各界了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昌吉州中院开设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十大典范行动”“普法宣传”“法官说法”等专栏6个专栏,用40部短视频、10期专题节目在州级媒体播出,多角度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


李红霞同志对近年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回顾梳理,她表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中院各成员部门要进一步立足工作实际和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推进,从“立、审、执、宣”四方面着手,打通涉企案件程序堵点,提升诉讼服务便利度;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增强市场主体感受度;着力突破涉企案件执行难题,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着力加大宣传联络跟踪问效,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有计划、重时效的实现定点突破。要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沟通联络,形成合力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放心投资、专心经营、安心发展,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成效,持续助推典范地州建设,为推动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