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十二次学习会,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国博弈的必争之地,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主题进行学习。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红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院长钟敬林及其他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
会议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州法院要深刻认识做好金融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中心任务,落实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战略部署,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持续护航昌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会议强调,要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实立、审、执衔接。在立案环节,用好财产保全、风险提示等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财产被转移、隐匿或者变卖等规避执行行为。在案件审理阶段,考虑后续执行工作,避免判了不能执行,再生纠纷。在执行环节,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避免执行不当引发的纠纷,甚至出现缠访缠诉。
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金融审判需要大量运用金融监管规则,必须重视对金融监管规章、政策的学习,时刻保持对中央金融政策的敏锐性,时刻保持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敏锐性。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准确查明案件事实,防止后续引发上诉、再审等问题。
要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金融审判是一个整体,每一份判决,都在塑造昌吉州金融法治规则、法治环境,代表着昌吉州的法治形象。金融审判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要始终紧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根弦,自觉将之作为案件立、审、执重要考量要素,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敏感复杂因素,警惕小案件变成大事件、司法问题演变为政治风险。把个案办理和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注重提炼裁判规则,主动融入服务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