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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提升年 | 落实常态化会商机制 协力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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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涛  发布时间:2024-12-23 12:47: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发挥法、司联动的作用,解决人民法院执行特殊主体拖欠中小微企业案件中的一些突出问题,12月20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州司法局联合召开会商会议。


会上,昌吉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杨睿通报了昌吉州两级法院执行特殊主体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的基本情况。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国杰介绍了司法局在法治督促程序中对特殊主体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开展法治督促的有关情况。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彭国梅介绍了特殊主体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昌吉州特殊主体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呈现出数量增多、标的大的趋势,解决此类案件,法院和司法局之间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建议州司法局将特殊主体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情况,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纳入法治督察,进一步督促履行合法义务。”杨睿同志表示。


“法治督促特殊主体履行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是依法治州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后,州司法局将与法院通力协作,推动该项工作落地见效,为优化昌吉州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孙国杰同志表示。


 

来源:昌吉州中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