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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州司法局召开2024年度工作交流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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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芳馨  发布时间:2024-11-12 12:30:00 打印 字号: | |



11月12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州司法局召开2024年度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举措,全力推动构建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更好发挥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昌吉提供优质服务与坚实保障。昌吉州中院党组副书记、院长钟敬林,州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广参加会议。会议由昌吉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吴冰主持。


会前,经双方充分沟通交流,形成了9个方面的会商事项。会上,双方围绕会商事项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就共同关注的同堂培训、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员、社会调查评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方面达成共识。



李广同志表示,近年来,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调解、生效判决履行、司法建议回复等重点工作,不断拓展与审判机关互动的深度和广度,在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努力在加强府院联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复议诉讼衔接等方面与两级人民法院携手共进,构建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的府院联动新格局,同向发力共推法治政府建设。


钟敬林同志表示,此次会商是昌吉州法院与州司法局积极互动、紧密协作的全新起点,对于解决共性问题、携手共同发展意义重大。昌吉州两级法院将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配合下,进一步树牢现代化司法理念,更加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着力在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共同解决执法司法难题等方面加强工作互动,凝聚法治合力,切实为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打造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双方还签订了《关于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机制的合作框架意见》,全力做好会商成果落地见效的“后半篇文章”。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