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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十大典范行动” | 昌吉州两级法院服务保障自治州十大典范行动司法举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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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怡静  发布时间:2024-06-11 22:08:40 打印 字号: | |

开栏语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1月,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确定,昌吉州将大力实施“十大典范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更大飞跃。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服务保障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即日起“昌吉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服务保障自治州“十大典范行动”专栏】,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科技赋能、工业、农业振兴、文旅融合、国企核心竞争力、教育优质均衡、医疗提质强基、城乡面貌提升和生态环保攻坚十大行动,全面报道人民法院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的生动实践。



第三期


服务保障农业提振 司法护航科技创新


为服务保障自治州十大典范行动,全力实现昌吉州现代化发展。昌吉州中院民三庭以服务科技创新赋能为落脚点,以保障农业提振增效为着力点,积极赴木垒县鹰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九圣禾种业公司、新疆金天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新质生产力专精特新重点企业实地走访,就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地标品牌特色化打造的法律困境及司法保护需求进行深入了解。



走访期间,法官主动询问企业的经营状况及面临的法律困境,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时予以提示,给予专业的法律意见,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并围绕法院如何更好服务企业创新,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司法需求和建议,为企业健康发展及农业科技成果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今后,昌吉州中院将继续加强涉及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开展调研普法,妥善解决涉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指导,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