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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十大典范行动” | 昌吉州两级法院服务保障自治州十大典范行动司法举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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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壮森  发布时间:2024-06-06 21:09:16 打印 字号: | |

开栏语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1月,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确定,昌吉州将大力实施“十大典范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的更大飞跃。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服务保障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即日起“昌吉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服务保障自治州“十大典范行动”专栏】,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科技赋能、工业、农业振兴、文旅融合、国企核心竞争力、教育优质均衡、医疗提质强基、城乡面貌提升和生态环保攻坚十大行动,全面报道人民法院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的生动实践。



第二期



司法建议开出良方 助力农业提振行动


农业稳,天下安。1月11日,昌吉州党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召开,“十大典范行动”被写入工作报告。“农业提振行动”利剑出鞘,昌吉农业蓄势待发。


昌吉州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商品棉、制酱番茄、酿酒葡萄的生产基地,在新疆率先建设“农业典范地州”既有优势条件,也有发展基础。但随着农村土地价值增加,农村土地流转加快。特别是,国家对农业政策的扶持与补贴,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类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昌吉中院民二庭对近三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类案件进行梳理总结时发现,虽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仅占昌吉州两级法院民事案件的1.07%左右,但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并且呈现出案情复杂、争议大、调解难等特点,案件背后的隐性矛盾突出的特点。同时,还存在基层组织在发包过程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违反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把问题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昌吉州中院民二庭通过充分调研,逐案梳理,发布了《关于加强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司法建议书》,从加强法治宣传与培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全面做到地、证、界一致;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的指导监督,完善县、乡、村三级的土地流转指导、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农村土地保护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力度,搭建“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六个方面提出合理而有效的司法建议。


收到司法建议后,昌吉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针对司法建议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落实措施,承诺将强化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指导各县(市)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推进全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建立严格的农用地保护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力度,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


下一步,昌吉州中院民二庭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合同等涉农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对涉农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形成高质量的综合类司法建议,为依法服务保障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