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红军赴辖区基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分享到:
作者:阜康市法院、木垒县法院、奇台县法院、吉木萨尔县法院、昌吉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05 19:08:3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推进昌吉州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双优”,连日来,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红军一行先后赴阜康市、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昌吉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面对面了解辖区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深入探讨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共同理思路、研对策,为党建、立审执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方向、提出了举措。

座谈中,马红军同志就各县市法院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强化政治建设,主动服务大局。着力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在凝心铸魂中固根本、践初心,实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切实把党建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标对表区州党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做好立审执各项工作,为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提供坚强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要注重自身建设,锻造法院铁军。打最硬的铁,须是铁打的人。持之以恒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锻炼,引导年轻干部坚定政治信仰、严守纪律规矩、丰富知识阅历、经受岗位历练、勇于担当作为,为年轻干部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坚持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相统一,锻造堪当重任的法院铁军。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制度长管常管。将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执行工作的始终,以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堵漏洞为目标,全面强化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新指标体系考核“杠杆”的激励作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的价值追求,加强数据研判,找准影响审判质效的弱势与短板,持续发力,切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局面。

四要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开展“四源共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 “诉源”治理为总抓手,强化能动履职,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落到实处。以“案源”治理为突破口,认真落实“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在减少“案中案”“案生案”上下功夫。以“执源”治理为着力点,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以“访源”治理为新路径,坚持做好前端预防,“如我在诉”的理念,努力让案件不成访的同时,健全完善规范化、法治化的后端化解机制,实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三提升。

五要筑牢廉洁防线,推进公正司法。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坚持监督、问责协同发力。党组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治“四风”,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最坚决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切实筑牢廉洁防线。

各县市法院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落实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掌握短板弱项,集中力量突破难点堵点,深耕细作,开拓进取,真正做到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切实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狠抓审判管理精细化,进一步抓紧抓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奋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昌吉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长吴冰,昌吉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霞,昌吉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景学军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