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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路人甲”组团忽悠 “老神医”守株待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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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旭  发布时间:2023-12-11 13:15: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昌吉市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刘某、李某、谢某、曹某四名诈骗惯犯组成的小团伙,分工明确,以寻找“神医”看病消灾为名,挑选目标、搭讪行骗、掩护埋伏、收集信息,各司其职,案发后被依法判处刑罚。

简要案情

2022年7月,昌吉市滨湖河畔,散步的王大妈偶遇刘某假扮的“路人”,刘某急切询问王大妈是否认识附近小区一位妙手“老神医”,自己的哥哥急需看病,王大妈当然不认识这样一个不存在的人。就在二人搭讪时,埋伏在附近的李某上前开始了他的“表演”。李某说知道“老神医”住在哪,他弟弟的癌症就是“老神医”治好的,“老神医”不但能看病,还会算命。在刘某和李某你来我往的一番话术忽悠下,王大妈经不住二人热情“邀请”,一并前往附近某小区寻找“老神医”。途中,刘、李二人与王大妈拉家常,套取了不少王大妈的家庭情况,而这些信息被一路尾随、负责放风掩护的谢某悄悄收集汇总,全部传递给早已等候在某小区的“老神医”曹某。李某带刘某和王大妈找到“老神医”曹某后,说明来意,曹某掐指“算出”刘某哥哥的“病情”和王大妈家的情况,至此王大妈已深信不疑。曹某见时机已到,便放出“大招”,称王大妈家将有血光之灾,需要花钱消灾,已被蒙蔽的王大妈信以为真,匆匆返回将家中4900元现金全部拿给了曹某……

王大妈发现被骗后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刘某等四人曾多次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屡教不改,冒充路人搭讪寻找“神医”是该团伙的常用套路。

昌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4900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且为共同犯罪。刘某等四人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四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可以从轻处罚。法院综合全案事实、诈骗数额和上述量刑情节,依法分别判处刘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法官提示

在路上偶遇热情搭讪的陌生人,请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利用封建迷信诈骗已经是老套路了,但上当的人并不少,且以中老年人居多,骗子大多利用他们希望家人平安幸福的美好愿望实施可恶的诈骗行为。路人搭讪行骗的“剧本”很多且不断翻新,骗子们会编造不同的“剧情”,选择不同的目标行骗,但无论话术如何,不将财物交与陌生人即不会受骗。若一旦发现上当,应立即报警。

 

责任编辑: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