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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会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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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文媛  发布时间:2023-10-29 16:53:28 打印 字号: | |


 10月26日,昌吉州中院召开第三十七次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二十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把司法工作的现代化置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考量,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抓紧抓实新时代能动司法,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和审判管理现代化,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以司法之力服务大局。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郝桂花主持会议,在家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

与会同志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重要论述进行了认真学习,及时跟进《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4名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谈了认识体会。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是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最高顶层设计。必须牢记“国之大者”,把法院工作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局中来看待,立足审判职能,以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融入全局、服务大局、开创新局。同时,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提出的审判管理现代化的要求,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反思自身在审判管理的理念、体系、体制上存在的问题,通过科学的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在管理的细化、深化上下功夫,把压力传导到每一名法官,让大家感觉到司法责任制带来的真真切切的压力。

会议强调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企业代表来院座谈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对照意见建议认真反思,看到自身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朝着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方向持续用力。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质量指标体系这个抓手的作用,全面反映审判工作在质量、效率、效果上的差距,有针对性地整改提升。班子成员要结合到基层调研实际,认真分析、深挖细查、找准症结,分析每个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把“数字中的问题”转化成“工作中的不足”,把审判管理落实到具体案件的指导上、体现到审判质效的提升上。

会议要求要把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内部监督等各方面有机融合起来,以审判管理促进队伍管理,以队伍管理提升审判管理效果。强化“严管本身就是厚爱、监督本身就是保护”的理念,教育引导法官把忠诚干净担当贯穿于每一个司法行为、每一份司法判决之中,时刻自警、自省、自励、自律。特别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一体融合推进三个素质建设的试金石,将“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持续抓紧抓实。

 

 



 

责任编辑:李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