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昌吉州法院在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从组织保障、多元解纷、机制衔接、源头治理等方面深耕细作,以数字化智推诉源治理现代化,全面压降诉讼案件数量。截止目前,全州新收民商事案件“万人起诉率”下降至合理区间,诉源治理工作效能大大提升。
(一) “小平台”发挥“大作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打造智能解纷新模式。
辖区法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主战场”作用,努力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针对矛盾纠纷频发多发领域,加大辖区内“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对接联系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入驻调解平台,形成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主干,道路交通、商事纠纷、银行保险、劳动争议、网络交易、社会民生等类型化解纠纷平台为支干,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多元解纷平台体系。在搭建好平台基础上,持续加大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的宣传引导力度,不断扩大知晓率,提高影响力和传播力,用实实在在的优质服务和看得见的便利快捷,变“要我用”为“我要用”,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截止目前,全州法院经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0000余件,调解成功9000余件。
(二)推进“两中心”建设,多元并举止诉于源。
为进一步推进县乡两级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辖区法院积极协调司法局配齐基层人民调解力量,协调各基层组织参与到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中,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或政法书记任组长,人民法庭、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中心联动和基层调解组织等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商会谈。目前,昌吉州辖区法院均已实现派驻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入驻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通过“网上立案+速裁判决”模式一次性解决。截止目前,昌吉州辖区法院入驻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案件4000余件,结案3000余件,司法确认3100余件。
(三)开启“法院+”多元解纷模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积极与工会、司法局、人社局等协调联动,设立全区首个“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已覆盖推广到各县(市)法院,打造法院和工会的“联络室”,构建化解劳动争议的“服务室”,与州总工会信息互联、工作互动、优势互补,积极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领域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化解劳动关系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昌吉州两级法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案件300余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6万余元。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金融管理行政部门等六机关设立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共调解成功案件800余件,涉案金额4.9亿余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29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