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促进昌吉州保险行业良性发展,昌吉州中院民二庭通过梳理近些年受理的保险合同类案件,深入分析研判案件成诉原因及暴露出保险机构存在的短板弱项,对于保险公司存在共性问题,诸如保险合同条款有待规范、财产保险案件中定损不规范、保险人理赔不规范、保险销售人员行为不规范等,向昌吉州银保监分局提出了司法建议。
问题聚焦。保险合同条款有待规范。部分保险公司条款表述晦涩难懂,过于专业化,有时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部分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提供保险条款,或者对于免责条款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部分保险公司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履行不规范,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
财产保险案件中定损不规范。保险公司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对于事故车辆勘察不具体全面,定损的价格偏差大,随意性大,保险人对于事故车辆指定维修厂没有统一标准,造成双方在理赔过程中产生较大分歧或者矛盾。
保险人理赔不规范。保险公司接到保险后未如实记录,或者没有记录,对于符合理赔的保险案件未及时理赔,造成当事人诉累,增加诉讼成本。
保险销售人员行为不规范。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为了实现销售业绩,对需要调查的情况不予调查,或者对投保人进行虚假承诺,不如实披露保险产品信息、夸大保险产品收益。部分保险销售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承诺向投保人返佣返点,造成投保人忽视自身保证需求与产品功能,一味陷入返利对比。
意见建议。加强保险监管,充分树立合规导向,严厉打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排查保险合同是否存在返佣、代缴保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夸大宣传、误导销售等行为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上切实防范保险风险。
规范保险宣传,规范保险宣传方式、内容,帮助投保人提高自身对保险产品的认知能力、甄别能力与自我保护能力,帮助其强化契约精神,理性购买产品及服务。畅通保险消费者投诉反映渠道,健全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保险纠纷诉前快速化解。
加强从业管理,引导各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建立严格的甄选标准和清晰有序的甄选流程,形成涵盖道德品行、社会信用、学历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体系。
提升管理水平,引导行业协会常态化开展数据分析,针对性地制定行业规范。加强法治宣传,提高保险行业法治意识,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加大对消费者保险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帮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理念。
沟通反馈。昌吉州银保监分局对昌吉州中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十分重视,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学习讨论,并向保险公司进行问题反馈,对部分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了调查,进一步提出了监管要求,研究部署相应措施:
加大保险业务宣传,引导行业协会组织各会员公司不定期开展保险业务知识宣讲,提高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认知、甄别能力,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帮助保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理念。
加大内部合规培训,大力开展保险销售领域合规文化建设活动,引导行业协会组织保险机构开展合规文化巡讲宣传,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整治打击保险代理退保黑产乱象联席会议,开展消费者权益培训等活动。每年开展车险事故现场理赔服务测评,切实提升撤销理赔服务质量。
加强保险销售人员行为规范管理,要求各保险机构进一步严格遵守《新疆保险业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自律公约》,监理行业黑名单,协会每年开展从业人员流动情况检查,督促各保险机构提高从业人员入职调解。行业协会将举办保险销售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培训班,通过各种方式逐步规范保险从业人员销售行为。
加强保险监管力度,分局将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充分树立合规导向,切实防范保险风险。及时化解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昌吉州中院民二庭将进一步找准服务昌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商事审判中,密切关注重点行业,深入行业领域精准研判风险漏洞,延伸审判职能抓前端、治未病,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以能动司法展现法院的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