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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民三庭发出司法建议 助力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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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海成  发布时间:2023-07-07 10:45:19 打印 字号: | |

司法建议书

近年来,昌吉州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发展,智能化农业机械设备等被广泛运用到农业领域。其中农用无人机达1000余台,年作业面积达450余万亩次以上。农用无人机的使用具有经济高效、降低成本、安全环保、安全可靠等优势。但近年来,昌吉州辖区范围内均发生因农用无人机在喷洒除草剂等农药过程中,造成相邻地块农作物药害受损引发多起纠纷,并诉至法院。

昌吉州中院法官在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目前农用无人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农业无人机使用缺乏有效监管、植保作业缺乏操作标准、从业人员缺乏培训指导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昌吉州中院向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发出司法建议,力促农用无人机行业健康发展。

收到司法建议后,昌吉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从提高提升各方主体责任意识和知识储备;加强农业执法人员、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培训;强化无人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等方面积极回应。同时,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在农业无人机行业管理和服务方面提出了由无人机生产企业制定农用无人机使用的规范性说明,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农业植保作业等建议。

先进的技术及设备引入农业生产活动极大的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为农民增产增收插上了科技的翅膀。本次司法建议书为农用无人机行业提出监管建议,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昌吉州中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努力做到判好案件、提出建议,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李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