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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两级法院举办执行异议、复议业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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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祁雪  发布时间:2023-04-29 16:35:15 打印 字号: | |

为提升昌吉州两级法院审判人员业务能力,强化审判思维,提高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办理质量,4月27日,昌吉州两级法院执行异议、复议业务培训班在昌吉州中院开班。昌吉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永德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全州法院22名业务骨干参加本次培训。


开班仪式上,谢永德同志对参训学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全面学习领会授课要义,做到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二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增强风险意识与廉洁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程序,努力规范执行行为。昌吉州中院审监庭法官张桂琴对2022年及2023年第一季度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执行当事人的变更、追加、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异议等相关实务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重点解读。


随后,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员额法官莫文静围绕利害关系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的区别、不属于执行异议案件审查范围的情形、查封、评估、拍卖过程中执行异议的审查、执行时效、执行标的、追加被执行人、优先权范围及受偿顺序等异议审查方面应当注意的问题,通过“理论+案例”的方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福建省南平中院执行局员额法官谢光福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就执行异议的类型、案件的受理、到期债权异议、参与分配异议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解析。


两级法院参训人员还就办理执行异议案件中遇到的疑难点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充分贴近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解决好案件中遇到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理清了思路,提出了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强化学习成果运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共同推进执行异议、复议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