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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举办全州法院民法典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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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立文  发布时间:2023-06-01 16:24:4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5月31日下午,昌吉州中院举办全州法院民法典专题培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新华进行专题授课。培训由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郝桂花主持,昌吉州中院党组副书记、院长马红军,昌吉州两级法院正式干警参加培训。昌吉州两级检察院、州直及各县(市)单位(部门)领导干部代表应邀参加。



培训中,蒋新华同志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从民法典的时代特征及重大意义、民法典的组成及核心理念、民法典呈现的亮点三个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就如何以民法典时代特征及亮点为视角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带来了一场高水平的学术盛宴,为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拓宽了思路、传授了办法。



郝桂花对蒋新华同志的精彩授课表示感谢,并强调,昌吉州两级法院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依法履职尽责,合法行使权力,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为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加强对民法典适用的专项研究,加强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掌握,提高运用民法典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持续做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工作,用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昌吉州中院设主会场,各县(市)法院设分会场。

 

来源: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