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人民法庭建设成果,近日,昌吉州中院根据辖区人民法庭工作实际,结合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重点,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要点〉细化措施》,助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措施在基层落实落细。
该《细化措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全区法院工作会议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部署要求及自治区高院《关于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工作措施》《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要点》的具体工作要求,以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人民法庭为工作目标,围绕辖区人民法庭在党的建设、完善诉讼服务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诉源治理、创新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队伍建设、措施保障、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细化措施,为辖区法庭重点工作谋定思路,指明了法庭各项工作努力的方向。
下一步,昌吉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以政治过硬、布局科学合理、服务大局精准、基层治理到位、机制运行完善、保障措施有力为目标,持续巩固人民法庭建设成果,着力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着力增强专业化解纷能力,着力深化系统化服务成效,着力强化法治化队伍保障,全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