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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昌吉州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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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健健 钟明辉  发布时间:2022-12-13 19:56:34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昌吉州两级法院始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区、州党委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立足司法职能,把每一个司法案件作为人民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为昌吉州打造全疆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 主动服务大局

昌吉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政治建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将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融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增强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制定《服务保障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项措施》《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禁止规定》《新冠疫情下助企纾困十条措施》等多项制度,从立审执各阶段主动回应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公正司法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昌吉州两级法院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发布典型案例,支持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配备高素质专业法官依法审理涉企纠纷,维护企业家的股东权益,推动完善公司内部结构治理。加大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动力。积极采取“裁判+调解”模式,知识产权案件呈现高调撤率、高履行率、维权观念高普及率及低重复侵权率的“三高一低”良好态势。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成立昌吉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建立《昌吉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实施办法》,出台《关于简化程序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办案指引》,依法维护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和经济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积极帮助企业恢复生机。


全面提高审判质效 努力增加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全面落实《关于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三项制度,优化“万人起诉率”考核及结果应用,推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强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修改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逐案标识“四类案件”,强制推行类案检索,注重全流程答疑解惑,努力打造优秀司法产品。发挥庭审直播二级平台、互联网庭审系统以及看守所智慧法庭作用,远程提讯、网上开庭常态开展,庭审质量效率稳步提升。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有关企业法律风险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汇总、分类、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推送,用法治之声传递司法正能量,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