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二十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

分享到:
作者:庞拜田  发布时间:2022-11-30 12:24:00 打印 字号: | |

11月25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会议由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郝桂花主持,党组副书记、院长马红军及其他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

会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回答了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在指导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会议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中国实际、扎根中国大地,成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光辉典范,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固本培元、立根铸魂的思想力量,为增强民族自信自强注入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世界性贡献。

会议要求要坚定坚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把握好其蕴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充分认识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根本属性,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政治为基,始终当好党的路线方针的坚决贯彻者、坚持大局为先,始终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者、持民生为本,始终当好人民美好生活的坚定守护者、坚持协同为要,始终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推动者、坚持弘法为任,始终当好法治精神培育的实质参与者、坚持责任为重,始终当好从严管党治院的忠诚实践者,用实际行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战略部署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真正服务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