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州中院民一庭法官运用线上诉讼服务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向某与丁某均系某地电动车销售商户,双方是隔壁邻居。因向某铺位面积较大,店内生意较好,故双方协商由丁某在兼顾自家电动车店生意的同时,不定时协助向某完成电动车的安装、销售以及售后维修等工作, 并约定每一年的劳务费数额为5万元。2021年3月至8月期间,向某通过微信转账、交付现金等形式,提前给丁某支付自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一年期的劳务费5万元。后丁某于2021年9月腰部受伤,受伤期间未能去向某店内提供约定劳务。2022 年7月向某诉至法院,以丁某仅工作 6个月为由,要求丁某退还半年的劳务费 2.5万元。丁某则认为与向某系口头约定闲时提供约定劳务,丁某已经按照双方约定完成了工作。电动车生意受季节影响大,冬季属于淡季,故向某安排的工作不多。且丁某认为是在为向某提供劳务期间受伤,向某应承担其花费的8千余元医药费。一审法院综合认定后,判决驳回向某的诉讼请求。向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为高效定纷止争,考虑到疫情防控和双方均身处异地的原因,民一庭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并组织双方运用互联网方式进行庭审。二审庭审后,承办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综合分析,因双方未能提供实质证据证实其各自主张,且双方系邻里关系矛盾较小,为促进邻里关系和谐,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丁某确实存在因腰伤休息期间未能提供劳务的情形,以一个月至两个月期间的劳务费返还金额进行调解更为适宜。经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开导双方尽快修复邻里关系、共同克服目前的经营困难,通过释法析理、融情入法,双方一致同意由丁某返还劳务费5千元,在线上调解的过程中,丁某当庭履行了该笔款项,双方的矛盾、心结被成功化解。
防疫止纷两不误,司法为民“不打烊”。昌吉州中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