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为降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推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今日起,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开通“司法服务小贴士”宣传专栏,通过“你问我答”方式,解答社会各界关心关切的司法实务问题,请您注意查收。
1.疫情期间如何向法院申请立案,启动诉讼程序?
可优先选择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线上渠道,根据提示操作,申请网上立案。在网上提交的立案材料,法院将依法在七日内审查。经审查后如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及时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不符合起诉条件,不予立案。不便于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跨域立案,到就近的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当地法院会通过跨域立案工作机制和程序将材料转呈至诉讼法院,由诉讼法院办理诉讼手续;还可以将相关材料邮寄至管辖法院立案部门,并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法院会在审核通过后依法尽快立案。
2.因疫情防控耽误诉讼费缴纳、举证或参加庭审的怎么办?
如因疫情原因影响缴纳诉讼费、答辩、举证或参加庭审等正常进行的,请及时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微信等方式与法院沟通法定期限被疫情耽搁的实际情况,申请延展相关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