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卡拉OK在经营过程中要使用大量的音乐作品,不仅涉及词、曲权利人,也涉及电影作品著作权人和录音制作者。近年来,卡拉OK领域著作权侵权案件呈爆发式增长。日前,昌吉州有13家KTV就因涉及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至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昌吉州中院民三庭接收案件后,立刻组织庭室法官对该批案件的特点、可能的争议焦点及存在的矛盾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制定调解预案。承办法官主动联系案件当事人向其释法说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为当事人分析类似案例,积极向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化解版权纠纷。同时,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涉案KTV实地调查,明确涉案KTV的包厢数,经营时间和经营状况,并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召开协调会,释法析理,深入讲解卡拉OK场所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让13家KTV经营者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最终,KTV均与中国音像著作权基体管理协会达成了调解,并在法院的主持下,与该协会签订了著作权许可协议,并支付了版权使用费。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发挥了法院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作用,法理情相结合,化解双方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不仅增强了全州领域KTV经营者的版权守法意识,也对全州司法实践和解决版权领域矛盾提供了优秀的样板,进一步维护了市场秩序,优化了营商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