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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试点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一周年运行情况”新闻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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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有静  发布时间:2022-06-02 17:01:56 打印 字号: | |


5月31日上午,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试点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一周年运行情况”新闻通气会,昌吉州司法局、人社局干部代表,昌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局、人社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收办、绿洲路街道干部代表及新疆法制报、昌吉日报、昌吉广播电视台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昌吉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吴冰参加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强主持会议。

通气会上,吴冰同志通报了昌吉州中院、昌吉市法院试点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一年来运行情况和主要做法。自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重点推进行政争议调解机制与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对基层法院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并做好由中院管辖的行政争议的调解。昌吉市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后在机制运行、诉源治理、指导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及争议实质化解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得到昌吉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紧贴基层,与诉源治理紧密结合,指导人民调解,跟进司法确认服务,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调解主力军作用。仅2022年1-4月期间,昌吉市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即化解行政争议59件、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10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91件,完成治安案件司法确认1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司法确认5件、劳务合同司法确认19件;调解劳务合同、劳动争议诉讼35件。

随后,昌吉州中院行政庭庭长高玉莲通报了4起行政争议典型案例,昌吉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天红就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下一步,昌吉州两级法院将继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健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好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平台作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合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探索实践。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