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情侣在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日益频繁,热恋期间双方并不会在意谁付出的金钱更多,但一旦感情破裂,财产纠纷就随之产生。那么,法院是否会以“民间借贷”支持情侣在恋爱期间资金往来的诉讼呢?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谢某与郑某确立恋爱关系,随后谢某就经常以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形式向郑某转款。一年后,两人感情出现问题,谢某以“民间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返还借款。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四条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法官说法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构成,当事人双方必须达成借款合意,即当事人双方必须明确此笔款项为借款,表现为双方签订借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可以明确表示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出借人需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即款项需要实际交付。情侣恋爱期间,双方经济往来一般不会留有书面凭证,只有微信、支付宝或者银行转账记录。如果一方以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一方会抗辩此款项系用于共同生活消费支出或者是恋爱期间的赠与。对于几十元、几百元或几千元的转账,在无任何其他补强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为用于共同生活或者是赠与,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金钱往来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告别“恋爱脑”,大额借款一定要写借条,小额借款转账一定要备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注意保存证据,如果没有借条,要保存双方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电话、谈话录音等,如一方在聊天中承认款项是借款的,或者承诺过会还款等;
3.如果起诉,要将每一笔借款发生时间、借款原因、用途及金额罗列清楚,举证证明资金流向不是用于情侣共同生活或者赠与;
4.如不存在借贷关系,情侣之间最好不要随便出具借条、欠条等形式表达忠诚、爱意或补偿,避免不必要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