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昌吉州中院与昌吉州检察院、昌吉监狱、昌吉女子监狱召开刑罚变更执行工作联席会

分享到:
作者:祁雪  发布时间:2022-03-31 11:59:1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与监狱的工作配合,规范刑罚变更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3月29日上午,昌吉州中院与昌吉州检察院、昌吉监狱、昌吉女子监狱召开刑罚变更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昌吉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吴冰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自治区高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卷宗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了对做好减刑、 假释实质化审理重要性的认识。会上,昌吉州中院通报了2022年第一季度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情况,与会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财产刑判项履行的审查、界定以及减刑幅度的把握尺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在办案流程、案件流转、各自职责履行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为今后开展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吴冰同志强调,人民法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一要完善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程序,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弥补薄弱环节,真正实现公正、高效办理案件;二要统一裁量标准,严格审查罪犯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的考核材料,结合罪犯的犯罪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综合进行判断;三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争取上级法院的帮助指导,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四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办案人员的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有助于统一各单位思想认识,进一步严格执法标准、提升刑罚执行变更工作质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昌吉州刑罚执行变更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