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新疆法官学院举办的第一期全区法院不动产纠纷审判培训班开班,昌吉州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赵瑞受邀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进行专题授课。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与日俱增,案件类型也日益复杂,各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如何解决好、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合法权益问题,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授课中,赵瑞法官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对《民法典》中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重点解读,并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基本特点、救济途径、法院受案范围、审理基本原则、常见类型、救济途径以及热点、难点等问题。现场互动气氛活跃、热烈,学员们认真聆听、兴趣盎然,纷纷表示获益良多。
“赵法官的授课主题鲜明、逻辑严谨、生动详实,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使我们受益匪浅。”培训班学员孙法官对赵瑞的讲课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中的一些问题与赵瑞法官进行了探讨交流。
“三农”问题是近年来党和政府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问题,以土地为主要依托的农民生存和发展权益的维护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联动性的特点,任务十分艰巨。昌吉州两级法院将在此基础上更加审慎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实现司法护农惠农,为构建和谐农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