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扮演着“半边天"的角色。可以说正是因为女性的存在,这个世界才变得更像梦想期待的那样美丽。然而职场中的性别歧视,生活中的暴力压迫甚至是性骚扰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值此“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学习与妇女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成为了新时代女性的必修课。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在《民法典》中妇女权益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特殊时期男方提出离婚有无限制?
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关键词一:特殊时期
本条是关于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性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处于特殊时期的妇女的利益,该特殊时期指: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关键词二:女方提出
根据女性心理、生理特点,女方在特殊时期内处于明显弱势且需要照顾的状态,给予女方特殊时期内的离婚自由,更有利于保护妇女权益。
关键词三:确有必要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几种情形包括:女方存在重大过错、未尽对婴幼儿的抚养义务、严重损害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上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相关证据进行裁量,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