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某未在执行通知书确定期限内履行涉案案款、执行费。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作出限制消费令,后被执行人张某向法院交清涉案全部执行案款、执行费,法院依法解除对张某限制高消费措施。
什么是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有哪些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有哪些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提示
限制消费措施,对被执行人的生活、工作等多个方面都带来了极大的限制和不便,是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利器,对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只有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才可解除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债务履行完毕、经申请人同意、被执行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被执行企业进入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