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感谢法官,这笔钱真是解了公司的燃眉之急……”
近日,某案件申请执行人向昌吉州中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印有“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的锦旗,以对彭国梅执行团队公正执法,高效执行表示感谢和肯定。
案情回顾
据悉,在A公司与B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B公司向A公司支付欠款及利息900余万元。B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A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畅,工人工资无法发放,遂向昌吉州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与B公司取得联系,向其告知了A公司的现状,B公司表示认同A公司目前的困境,自己也无意拖延还款,但因资金周转遇阻,无法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执行法官将B公司遇到的困难转告A公司,A公司也表示愿意做出退让。最终,在执行法官反复沟通和劝解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A公司同意免去部分利息,B公司分4期履行还款义务,共计800余万元。至此,该案得以顺利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