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郝桂花参加会议,党组副书记、院长马红军主持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谢永德宣读了表彰决定。院领导为获得州法院机关2021年度先进集体、个人三等功、优秀干部、办案标兵、优秀聘用人员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郝桂花同志指出,2021年是砥砺奋进的一年,昌吉州中院聚焦献礼党的百年华诞主线,以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坚定、勇于担当,维护稳定再立新功,诉源治理继续破局,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成效彰显,整体工作进前列、专项工作有亮点、服务大局见成效、司法为民有温度,为自治州稳定发展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21年是硕果累累的一年,昌吉州中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人民法院保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表彰奖励,院史馆先后被命名为昌吉州法治教育展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2+3+4+N”诉源治理昌吉法院模式被最高法院推广,法院工作报告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评价,展现了法院担当,体现了法院作为。
郝桂花同志强调,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希望全体干警在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高举旗帜、勇担使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用实干书写忠诚,用实绩彰显作为,着力推动昌吉州中院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马红军同志对做好2022年各项工作指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确保党的旗帜在审判执行一线高高飘扬;二要坚持把强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沿着正确高效的方向推进;三要坚持把创品牌作为发展支撑,努力在百舸争流的新形势下,唱响昌吉法院声音,展现昌吉法院作为,树立昌吉法院形象;四要坚持把抓落实作为基本依托,确保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整体工作再获新佳绩。
先进集体
个人三等功
优秀干部代表
办案标兵
优秀聘用人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