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度全区分、中院执行局长述职评议会议。会后,昌吉州中院立即召开全州法院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郝桂花参加会议,并就推动全州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 加强学习
要强化理念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及马兴瑞书记在自治区政法系统有关单位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学习的成果体现和落实到执行工作中,体现到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上。
二要强化管理 压实责任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活动,认真反思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统筹兼顾各项工作,均衡有序推进,要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落到实处。
三要规范执行 提质增效
要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规范执行行为,树立正确的执行工作价值导向,以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在规范执行行为、 转变执行工作作风上持续发力。各项工作要提前谋划,做到心中有数、胸中有策、手中有措,以强作风、重实效提质量为导向,做好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对下指导
要深刻认清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准确把握执行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认真研判自治区高院在会上提出的五个问题,全面梳理分析,建立台账,认真整改。要常态化抓好执行工业务,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疆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