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州中院执行局充分利用春节前的“黄金期”,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兑现胜诉权益、彰显法律权威。
案例简介
A公司与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曹某从A公司购进一批建材原料,后因工程问题无法偿还建材款,并一直躲避A公司的联系。A公司无奈将曹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建材款及利息。经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A公司胜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A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曹某。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现场布控等方式均未找到曹某本人。近期,执行法官获得曹某已回家的线索,立即组织人员驱车前往曹某家中将其控制。并耐心地向曹某解释法律规定以及不履行法律义务所需承担的后果,但曹某不为所动,仍拒绝还款。面对该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对曹某进行司法拘留。最终,法院对曹某的个人财产进行司法拍卖,申请执行人成功拿回案款。
下一步,昌吉州中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真抓实干、只争朝夕的担当和劲头,以坚韧不拔、坚如磐石的信心和决心,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终极目标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