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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昌吉州中院:妥善化解巨额纠纷 保障企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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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少飞   王璐  发布时间:2021-07-30 11:12: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昌吉州中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标的额近5000万元的合同纠纷,为企业挽回了损失,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乙方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程项目,2019年8月,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在工程款结算阶段产生纠纷,导致双方在接下来的交流中产生纠纷。2021年年初,乙方将其诉至法院。

由于此案标的额较大,承办法官高度重视此案,第一时间着手准备材料,联系甲、乙双方,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在工程款数额及逾期付款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在甲乙双方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涉案工程建设过程的事实并无过多争议,但对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方式产生不同的理解,导致最终结算的工程款数额相差近1000万元。经多次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涉工程的施工实际,反复帮助双方分析利弊,最终使得双方在工程款结算方式上达成了一致。

了解到甲方资金压力紧张这一情况后,为避免其履行债务陷入僵局,导致双方“一死一伤”的情况出现,承办法官提出了由甲方在提供足额担保的情况下分期履行的方案,并耐心细致的向乙方进行说明,最终乙方欣然接受。至此,在乙方的案涉工程款、甲方的合理付款周期均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双方约定了付款日期和违约条件,达成了一致协议,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在办理类似案件过程中,既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也要维护企业的良性发展,要想妥善化解纠纷,就一定要找到纠纷背后的真实原因,找到让各方当事人都满意的方案,对症下药,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提高人民群众在民事案件中的满意度。

 

来源: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瑞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