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昌吉州中院“四个聚焦”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好事”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6-17 10:56:08 打印 字号: |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昌吉州中院紧紧围绕“四个聚焦”,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查纠整改有机结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教育整顿带来的新变化。 

聚焦主责主业,做到“我为群众办好案”

聚焦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着力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出台《关于实施审判执行“精品工程”十条措施》,落实审判效率动态监督,建立“一周一通报”“一案一策”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案效率问题、执行问题等等。截至目前,该院审理民商事案件1134件,解决纠纷平均用时26天,执结案件295件,平均用时21.2天,比去年同比减少34.4天。

聚焦诉讼服务,突出“我为群众送便利”

充分利用新科技手段助力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让数据和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用指尖上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切身感受不一样的司法速度。建成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便民服务区、速调快审区等功能分明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探索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将诉讼指导、电子卷宗扫描、送达、司法鉴定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归口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办理,真正实现了“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让党旗在人民法庭高高飘扬,建立“赵瑞琴法官工作室”“12368诉讼热线”,在全疆率先设立速调快审区,通过互联网、手机APP进行远程调解、在线调解、视频调解,速调团队全部由党员法官组成,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20%以上的民商、行政案件化解在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走进一扇门,纠纷都理清”。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已实现通过新疆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证据交换、电子送达等全流程在线服务,让百姓“足不出户可立案”。

聚焦为民情怀,强化“我为群众送法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为载体,为不同群体送去量身定制的“法律大餐”。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6起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公布《昌吉州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个禁止”》措施。延伸审判职能通过院长接访判后答疑,法官上门调解、走进昌吉市广播电视台宣传《民法典》、为昌吉州党校妇女干部培训班作《民法典》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为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上职务犯罪普法课、编写防范诈骗小口诀等方式,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各党支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8妇女节、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党员法官与街道、村(社区)党总支、工作队联合开展“送法进村(社区)”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宣讲6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

聚焦接受监督,注重“我为群众改作风”

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自觉将司法权置于阳光下运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代表、特约监督员代表、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及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开展座谈5次,征集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为民服务、司法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9条。制定出台《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现全程留痕、常态化监管,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实行审判流程公开全方位、庭审活动公开全过程、裁判文书公开全覆盖、执行信息公开全透明,开通法院官方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等,及时推送审执动态、司法改革、群众工作等文章1600余篇,让人民群众在更阳光、更透明的司法环境下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来源:昌吉州中院
责任编辑:李瑞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