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昌吉州中院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对人民群众倾注真心实意,办好手里的每一个案件,近日,昌吉州中院审管办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案件回顾:
张某因经济周转向谢某借款15万元,其答辩称实际收款11万元,一审中张某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而谢某能够说清款项来源情况,一审最终认定借款本金数额为15万元,张某不服上诉至昌吉州中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当事人沟通,发现此案存在疑点,如果简单下判,势必面临造成张某内心不平,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在尽力还原事实真相的基础上调解此案,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调解中,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耐心调解,一方面向出借人谢某讲解了大量的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及职业放贷人方面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也帮张某仔细核算了11万元的本金及利息,经历四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谢某同意放弃8.7万元利息,张某同意分批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至此,该案通过调解方式顺利化解。
法官提醒:
开庭审理,讲究事实,看重证据,在生活中出现纠纷,大家一定要通过多种方式保留证据,避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