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多亏有你们的帮助,才解决了我们眼前的困难!”拿到由昌吉州中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郭某眼含泪水激动地说道。近日,昌吉州中院立案二庭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符合救助条件的2案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余元,以实际行动传递法院温暖,彰显司法关怀。
发放仪式上,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宣读了涉法涉诉案件司法救助方案,详细讲解了司法救助的意义,认真解答了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并强调,国家司法救助金是对申请人家庭的帮扶,不是对被害人的赔偿,救助金的用途只能用于家庭生活和扩大再生产,绝不能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救助金的申请有严格限制条件。
近年来,昌吉州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工作宗旨,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研究制定了审判、执行、信访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联动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从司法救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办理、资金审批、发放等环节,全面规范法院司法救助案件资金的依法使用,积极完善内部信息共享,前移救助工作关口,确保进入司法环节确需救助的生活困难群众得到救助金。据悉,2019年至今,昌吉州中院共救助36案56人,发放救助金253.4余万元,帮助当事人真正的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