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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组织开展民商事二审案件发改情况分析暨民法典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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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雪  发布时间:2021-05-12 10:51:10 打印 字号: | |

5月10日,昌吉州中院组织开展全州法院民商事二审案件发改情况分析暨民法典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州法院民商事案件质效水平。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谢永德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1年第一季度全州法院民商二审案件发改情况,昌吉州中院民一庭庭长闫雪就如何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经验交流,民二庭庭长张华围绕利息的概念、种类、性质、确认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民三庭副庭长宋晓蕾对人身案件中损失数额的确定、过错责任认定及责任承担等问题作出了细致的解答。呼图壁县、阜康市法院民商事分管领导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做了表态发言。

随后,昌吉州中院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专题培训,对《民法典》中一般规定的变化、合同保全变化、典型合同的变化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民法典的学习与实践应用,提升民商事审判能力水平,做好司法解释衔接配套工作,妥善化解矛盾,为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谢永德同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及民法典学习培训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能力水平。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开展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民法典学习培训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实事的动力,聚焦办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公正文明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二要强化监督管理,履行管理职责。各庭室长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发改案件总结分析,查找问题不足,梳理裁判规则,积累办案经验,努力提升案件质效。三要强化对下监督指导。中院在加强自身建设、办好自身案件的同时,要落实好双向反馈沟通制度,规范请示汇报制度,加强对下帮扶指导,促进全州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整体提升,形成上下级良性互动。四要加强民法典学习培训。要将民法典的学习宣讲培训与当前法院工作融合起来,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切实提高全州法院审判人员适用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李瑞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