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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昌吉州中院:快审快执促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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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全  发布时间:2021-04-21 10:01:34 打印 字号: | |

“昌吉州中院速调快审团队的办案效率太高了,没想到我们的案件仅用时半天就得到了化解,法官们辛苦了,非常感谢你们!”乌鲁木齐市某汽车租赁公司和昌吉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激动的说。

案情

2020年7月9日, 乌鲁木齐市某汽车租赁公司和昌吉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车辆借调协议》,约定乌鲁木齐市某汽车租赁公司将一辆小型客车借调给昌吉市某汽车租赁公司使用, 该公司一次性付清租车保证金4800元,后双方因车辆租赁费、律师费、车辆检测费等发生纠纷,经协调无果,乌鲁木齐市某汽车租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昌吉市某汽车租赁公司支付租赁费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负担案件诉讼费及相关费用。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赵瑞通过调查发现,双方当事人均系同行,之前企业一直经营状况良好,但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双方企业经营均受到较大冲击,现金流紧张,如果处理妥当,该案还是具有一定调解基础。

赵瑞认真审阅了相关案卷材料,并通过电话初步了解了上诉人的意见。鉴于上诉人对基本事实无争议,案件事实清楚,便通知双方到庭进行调解。

赵瑞首先向上诉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从“法”“理”“情”进行剖析,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现经济形势比较紧张,只有互谅互让,沟通协调才可以尽快共度难关,建议你公司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赵瑞法官对在与乌鲁木齐某汽车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说,并确定案件初步调解方案。她又帮助昌吉市某汽车租赁公司分析案情,启发其转换角色,换位思考,“你方要考虑到双方都是同行,现在你们还在继续合作,必须要互信、互谅、互让”,赵瑞的话语使其认识到本案调解为最优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的紧张关系渐渐消融。“如果被上诉人答应明天解除对我公司的保全措施,我公司今天就能筹到案款,并立即给付”上诉人说。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和六轮调解方案的调整后,涉案租赁费用的解决方案最终敲定。这起六个月的租赁纠纷最终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由上诉人当庭支付被上诉人8.5万元租金及其他费用。同时被上诉人当庭递交了解除对上诉人财产保全的申请书,一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0年以来,昌吉州中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推动在中级法院建立速调快审工作机制,选拔优秀年轻法官充实到速裁团队,旨在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让每个当事人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度并修复遭到破坏的社会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真正统一。

 

责任编辑:李瑞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