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吉州两级法院将目光聚焦到统筹立、审、执和强化工作衔接与协调运行上,以解决有序立案、有效调解、高效执行为目标,切实提升当事人权益保障,推动解决执行难,践行节约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有序开展案件繁简分流
两级法院均成立速裁庭,当事人登记立案后,案件即分到速裁庭,法官通过了解当事人的诉求,针对案件难易程度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理办法。适用简易程序的,由速裁庭简化审理,对于相对复杂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交由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繁简分流直接带来审判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制作原告诉前笔录,把证据固定下来,抓住第一次、第一手的最佳时机,严防当事人在事后混淆是非,使案件复杂化。
全面推行执行工作关口前移
全程用足财产保全。高度重视从立案开始抓执行的重大意义,牵住财产保全这个统筹立、审、执的“牛鼻子”不松手,紧紧盯住财产保全的三个重要环节,即宣传引导,时效咨询,承诺登记。2020年,因采取保全措施民事案件诉前和解、自动履行、撤诉案件共1790件,占诉前分流调解案件21.48%,诉讼中和解、自动履行及撤诉案件1774件,占民事调解案件16.99%。依法建立灵动高效的协作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推行与强化对各类调解人员定期培训和轮训,提升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最大限度地将调解案件导入司法确认程序,力争做到全覆盖。
试行执行通知前置
执行通知程序前置目的是解决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执行通知书送达率低、执行强制措施启动滞后、贻误执行时机等问题。昌吉州中院发挥首创精神,探索试行的执行通知前置改革,在实践运行中对于提高自动履行率、节约执行时间、提高执行效率显现出很好成效。为更好地提高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促进自动履行率提升,真正树立失信惩戒和诚信激励的导向,昌吉中院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努力为“诚实而不幸的”人员提供 “重生”机会,为进一步营造诚信社会、优化营商环境、激励万众创业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