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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积极落实“疏勒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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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国梅 王少辉  发布时间:2021-04-19 11:22:56 打印 字号: | |

4月14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全疆三级法院“疏勒经验推广培训会”后,昌吉州中院立即制订《昌吉州中级法院终结、终本案件维护制度》,对标先进、找出差距。

会后,该院执行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教育整顿和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迅速提出具体要求,制订《昌吉州中级法院终结、终本案件维护制度》,要求两级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成立专门的执行团队,对终结、终本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回头看,统一集中组织查控,同时要借助“疏勒经验”建立终结案件管理机制,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延伸至结案后。对双方当事人同意达成和解的案件,积极促使被执行人提供必要的担保,严禁无条件和解;以法院名义,对和解协议到期前向被执行人发出《善意督促履行债务通知书》,提示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以期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恢复执行案件。

昌吉州中院确定昌吉市法院、呼图壁县法院为昌吉州网格化执行试点法院,要求各县市法院要立足区位优势,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渐探索形成基层人民法院与社区、街道、村镇协同执行、规范执行,难综合治理及源头治理的新模式。


 

责任编辑:李瑞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