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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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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明明 李瑞琦  发布时间:2021-04-17 10:41:32 打印 字号: | |

4月15日,昌吉州中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区州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法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知识入脑入心;二要科学精准研判。要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管理措施,做到即查即改,建立台账,确保所有安全隐患清仓见底,从保证车辆安全、安保安全、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等方面出发,把安全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三要压紧压实责任。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抓好部门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将责任落实到安全生产最小单元。四要做好统筹安排。要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紧密结合法院实际,立足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转变服务观念,提高审判执行质效为抓手,统筹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自觉性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李瑞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