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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院务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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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昌吉州中院  发布时间:2021-04-12 16:57:48 打印 字号: | |

4月10日,昌吉州中院召开2021年第一季度院务例会,总结第一季度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郝桂花参加会议,党组副书记、院长周玉星主持会议。

会上,昌吉州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就第一季度各部门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逐一进行点评。

郝桂花同志对第一季度法院整体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部署。她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各项工作提前谋划部署,倒排工期,抓好时间节点,确保提质增效;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学会举一反三,严守规章制度,加强督察检查;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学习提升,做好“传帮带”,发挥考核指挥棒的督促作用,确保各项考核任务如期完成。

周玉星同志在总结时指出,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区州党委会议精神,按照全区法院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密组织实施,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科学分析、认清形势。要按照全区法院工作会议中“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神,凝神聚力、迅速行动,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争分夺秒、抢前抓早,查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落实状态、奋进状态,营造浓厚的“比学赶帮超”氛围。三要精细管理、有力有效。要抓细节、勤研判、快整改,积极主动,超前谋划,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提高执行力。四要常态梳理、任务清晰。要用人所长,训用结合,高效推进,在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践行司法为民、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司法改革、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再加强、再用力、再生动、再深化。五要改进作风、高效落实。要目标到人、落实到岗、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领导干部要想在先、干在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不当尾巴、不当“二传手”,做好引领者、做好把关者,带头学、带头干,力争在夯实责任上下功夫、在压力传导上动真格、在强化保障上出实功、在创新突破上求实效。


 

 

责任编辑:李瑞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