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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国际妇女节专栏 | 优秀女干警风采展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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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马勒  发布时间:2021-03-10 17:35:4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昌吉州中院广大女干警在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巾帼不让须眉,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面对如山的案卷,她们废寝忘食;面对交织的矛盾,她们主持公正;面对黑恶势力,她们嫉恶如仇;面对留守儿童,她们播撒母爱;面对各项工作,她们胸怀大局。无论在审判席上,还是执行路上;无论在调解室里,还是在亲人身旁她们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温情播撒人间。她们为庄严肃穆的法庭增添了温馨,她们在刚正不阿中透露出柔韧,她们通过女性的柔美向社会展现出法律的尊严和温情。

在第111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昌吉州中院开辟《优秀女干警风采展播》专栏,陆续展播她们的先进事迹,敬请关注。

她是一位公正严肃的刑事法官,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神圣使命。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加马勒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她说:“法官最大的贡献就是始终不渝地做到公正司法,我们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 

加马勒始终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必须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之剑,铲除腐恶,以净化社会环境,让群众安居乐业,从而无愧于党和人民对法官的信赖,不辜负人民对公正的渴求。2018年夏天,在审理索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告人与隔壁邻居在一起吃饭喝酒过程中,为琐事发生口角,顺手拿啤酒瓶扎伤邻居,邻居因失血过多死亡,作案动机单纯,偶发案件。在判决前,加马勒看到被告人的悔过书后,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联系多次做工作,最终双方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被害人家属表示谅解,对被告人依法量刑,被告人表示认罪服法。有一次她收到一起上诉的交通肇事罪案件后,发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她主动与侦察机关联系,补充证据,并到基层巡回开庭审理此案。这类案件对受害人来说,惩治被告人是一个目的,最关键的还是让他们的损失在经济上能够得到弥补。通过一下午耐心的做工作,被害人家属当庭收到赔偿款。对于这个不幸的家庭来说,这笔钱无异于雪中送炭,当事人均表示满意,上诉人收到判决书感动地说“这又让我看到了公正。”

她是一位善解人意的法官,时刻把当事人的冷暖放在心上,将司法温暖润物无声地传递给人民群众。作为一名法官,加马勒时刻牢记自己的人民公仆身份,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论是开庭审理案件还是日常接待当事人,她始终站到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对待来反映诉求的当事人她都会耐心细致,合理合法处理当事人诉求。近三年,她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50余件。她承办的案件无一起矛盾激化发生,成了领导放心案、当事人满意案、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她在基层工作多年,熟知基层百姓生活的疾苦与诉求。她深知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有着情与法的交织,要依法办案,也要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思考其诉求,寻找矛盾的根源,找到最佳解决方案,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在巴某和张某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张某承包土地投入使用两年后,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耕种,故其不愿意缴纳承包费及水费,而巴某以合同约定为由,让张某全额缴纳承包费,双方态度恶劣,她通过“背靠背”调解,最终双方握手和解,并当庭履行。这样的情景在她的身边时有发生。她用真情浇灌和谐,用真诚化解纷争,用真心赢得信任,是群众当之无愧的贴心家人。

此外,在办案过程中,加马勒注重就案说法,经常通过对当事人开展正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的规定、标准向当事人阐明,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勤奋、责任、为民、公正,是加马勒一直坚持的工作守则。加马勒在工作上脚踏实地、认真负责,有极强的事业心及高度的责任感,一致得到同事们的好评,辛勤付出收获累累果实,因工作成绩突出,加马勒荣立一次 “三等功”,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干部” “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李瑞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