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百年华诞之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示了新时代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决心,展现了再接再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的奋进姿态,为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注入强劲动力。1921—2021,风雨百年路,奋斗铸辉煌。从石库门到天安门,从兴业路到复兴路,百年大党继往开来再出发。借此机会,我结合自己的学习思考,围绕“红船精神”谈几点体会,与大家一起共勉。
一、什么是“红船精神”。
1921年夏,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因遭到法租界巡捕袭扰,被迫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一条小船上继续进行,在这里完成了大会议程,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这条小船因而获得了一个永载中国革命史册的名字-红船。而中国共产党建党伟业所蕴涵的伟大革命精神,因此被称之为“红船精神”
2005年6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首次概括了“红船精神”的深刻内涵和历史地位,指出“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也是红船精神的深刻内涵”。
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红船精神”是新时代审判工作的精神之源。
回望初心,坚定公正司法的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重温审判发展的过程,是让我们记得当初为了什么出发。我们要以先辈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传承法官司法为民的精神,为新时代法治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走好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路。
审视初心,坚守司法为民的职责。法官肩负“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要把责任扛在肩头,立足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作为。中华民族有今天的成就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靠无数人民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作为新时代的法官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
拥抱初心,不忘公正司法的使命。每一个司法案件都隐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喊,每一纸裁判文书都诠释着对法律权威的信仰。法官要主动响应人民群众的诉求,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每一个诉求。
三、 深信笃行,善作善成,在审判工作中弘扬“红船精神”。
坚持党的领导,做好审判工作。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审判工作实践。必须深刻认识和牢记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要自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第一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大的政治原则、政治纪律,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站稳人民立场,做好审判工作。人民立场是党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新时代形势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和更高的要求,法院要始终将人民立场落实在审判工作中,寻找差距和不足,维护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和更实在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服务保障大局,做好审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司法工作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此,我们在审判工作中必须要牢记大局意识,要服从、服务、顺应大局出发,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服务和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
奋力担当干事,做好审判工作。理论学习的成果,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要在担当作为中得以体现。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更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然要求和实践表现。我们作为党员干部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不断夯实宗旨意识,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原则问题,保持对人民的感恩心,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盼,解群众之所忧。二是坚持更高的思想起点,淡泊物质享受,追求精神价值,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三是永葆担当作为的激情,保持对事业的进取心,让精神动力的发动机生命不息、运转不止,以主动担当作为的行动和成效,诠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赤诚。
星光不问追梦人,时光不负实干者。我们党员干部要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奋力书写新征程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