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昌吉州中院与昌吉州人社局召开府院联席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研讨了向州市两级法院、人社部门征集的涉劳动争议、涉工伤及监察等13个问题,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时效、工伤赔偿仲裁申请与工伤认定决定的关系、送达、证据适用等八个方面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会议还就开展联合到企业调研、互相观摩庭审等确定了初步意向和时间,交换了法院与人社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联络信息。
会议指出,一要进一步深入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互通作用,实现常态化信息共享,让政策、法律的适用保持基本一致;二要建立案件研讨和指导制度。通过疑难案件交流、案例研讨活动,联合筛选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三要建立人社部门与法院裁审协作、府院联动化解群体纠纷、防范重大风险的常态化机制;四要建立联合培训制度。通过举办讲座、庭审观摩等方式,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人社工作人员和法院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据悉,昌吉州中院与昌吉州人社局自2012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后,借助共同建立起“常态+长效”的府院联席机制平台,加强沟通协调,就劳动争议、工伤确认、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等方面实现了府院良性互动,推动了昌吉州劳动争议裁审衔接高效统一,促进了工伤确认与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在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及涉人社行政争议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