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昌吉州中院组织召开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次学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院长周玉星主持,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县级干部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发言等方式,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精神和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学习了《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精神。
会议指出,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为必修课、基本功,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真抓实干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司法工作各方面,把区州党委重要安排部署贯彻到审判执行全过程,积极服务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奋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自治州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按照区州党委决策部署,立足服务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科学筹划2021年度各项工作开展;要抓好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广泛深入征求意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和实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