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昌吉中院执行局在执行指挥中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正式展开了“执行实体化”工作模式。经过几个月的运行,执行局干警齐声说“执行实体化”是一位“高材生”,为什么这么称呼它呢?且听小编向您一一道来。
“执行实体化”是在整合内部人员优势、组建大保障团队、精执团队,基于团队化精准执行工作模式前提下,利用信息化手段,全程参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的新工作模式。
它的优势在哪里?它充分发挥信息化、集约化、智能化、节约化在执行工作中的优势,改变了我们传统的办案模式和办案思维,将执行法官们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向案件的重点环节、要害部位发起总攻,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
昌吉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马宁说:“执行实体化是以执行案件标准化管理流程为核心的案管成功实践,经过我们积极探索,逐步完善,运行后案件质效明显提升,减轻了法官办案压力,节约了人才物力财力,从执行工作上说,执行实体化就是执行法官的执行利剑!”
举个例子,以前的办案模式是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或法警组成3至4人的办案团队。这个团队只能掌握自己的案件进度,这样就有可能出现以下情景:
法官助理小白:“马局长,我们有个案子要去奇台县调查案件财产情况,请你指派车辆。”
马局长:“去奇台?1小时前小王和小李已经申请派车去奇台,也是去调查财产情况,你们的调查协助通知书带给他们就好了。”
执行实体化运行后,上述尴尬的情况就不会发生了。
简单的讲,执行实体化就是案件执行流程的放大镜、净化器。案件立案后进入执行流程的事务性工作,如接收案件、核对基本信息、执行文书的制作与送达、网络查控、传统四查等基础业务节点,不再由承办法官逐一办理,而是由专人统一批量制作法律文书、统一电子签章、统一进行网络查控、统一传统查控,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反馈信息录入系统,并将案件分类后转入快执团队和精执团队,相当于把案件放在“流水生产线”上,把前期同质化的事务工作一并解决,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