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昌吉州中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路校区举行第二个五年“培训合作协议”续签仪式。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彩霞,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等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应培礼主持。
仪式上,应培礼对王彩霞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应培礼与王彩霞共同签订了《华东政法大学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培训合作协议》,并互赠礼物。
座谈中,王彩霞代表昌吉州中院党组对华东政法大学多年来的智力支持表示由衷感谢。她以昌吉州的地理位置为切入点,介绍了昌吉州的历史、地理、人文环境,重点介绍了昌吉州中院在审判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亮点工作,并分析了昌吉州中院在案件数量变化、队伍建设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她表示,昌吉州中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的合作共建意义非凡,双方要将合作共建工作做细做实,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建立昌吉州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常态化合作机制,通过授课、实习、观摩等形式加强交流,及时总结完善共建机制,切实充实法院“智库”,提升法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各项工作新进步。
王彩霞强调,华东政法大学是底蕴深厚、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昌吉州中院可依托华东政法大学人才优势和司法理论优势,全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打造高质量司法审判,双方的合作不仅可以提高昌吉州法院的司法审判水平,还可以促进相关案件的学术研究和经验探索。昌吉州中院将竭力加强院校双方互联互动,在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和优秀法治人才培养的基础上,真正实现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双赢。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共建合作是打破知识教育和实践教育壁垒的有效途径,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坚实举措,是教育援疆、文化援疆的最好体现,合作协议的续签将持续推进华东政法大学与昌吉州中院深入合作,使高校丰富的法律理论资源和法院优质的审判实务资源紧密结合起来,极大地促进法学教育与审判实践的共同发展。华东政法大学不仅重视学生知识体系的塑造,更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的培养,希望以此次续签为契机,建立互利双赢的共建机制,将援疆工作做得更好更实更有成效。
据悉,续签仪式后,昌吉州中院将继续把华东政法大学作为法官参加进修的长期合作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也将根据昌吉州中院需要派遣教师到昌吉进行授课讲座,参与研讨疑难案例。昌吉州中院还将通过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机会,支持大学开展实践教学,为培养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才创造一流的实践环境,实现院校优势互补,促进法学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共同推动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