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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在全区法院“1+N”工作经验交流推进会上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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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兴梅  发布时间:2020-09-25 20:56:46 打印 字号: | |

9月2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贯彻落实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1+N”系列措施经验交流推进会,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彩霞代表昌吉州中院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并播放了《主动担当 积极作为 助力昌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昌吉州两级法院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纪实》专题汇报片。

近年来,昌吉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工作机制、优化诉讼服务,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人大、政府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强化为民服务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坚持以“六稳”促“六保”,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州法院的全局性工作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把贯彻落实“1+N”系列措施作为“一把手”工程,党组书记牵头挂总、院长靠前指挥、班子成员狠抓落实,将“1+N”八项举措细化分解,明确工作责任、厘定完成时限,持续跟踪抓落实。以视频调度推进、对下帮助指导、考核约谈提醒,压紧压实县市法院“一把手”责任,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有力推进。

建立长效机制。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突破思维定势,出台《关于扎实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开展联合调研、联合走访、联合调解,送法进企业、解难题;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出台破产案件办案指引,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保障民营经济十项措施等多项制度,以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施策。以“十个一”系列活动为抓手,多措并举、由点到面、多维推进,在全疆率先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立案、送达、调解、审理、执行”五优先。协调银保监协会、司法局等5家单位,设立全疆首家“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现昌吉市辖区内金融纠纷诉调快审、集中办理。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破产案件简化审理办案指引》,有序处置“僵尸企业”,盘活市场要素。

加强对下指导。精准指导各基层法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与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昌吉市法院开展”指尖诉讼服务,保障夜间经济”活动,大西渠法庭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法庭”,主动为昌吉高新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五彩湾法庭发挥“红柳调解室”作用,在准东崛起中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天山天池、江布拉克等8个旅游巡回法庭,主动靠前解纷,助力全域旅游。传承创新“枫桥经验”,91个“法官工作室”遍布全州乡镇街道,7个枫桥式法庭实现基层法院全覆盖,实现小事不出村,解纷不出户。


 

 

 

 

 
责任编辑:朱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