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昌吉州中院在全区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上做交流发言
分享到:
作者:钟明辉 王宁  发布时间:2020-09-08 19:07:51 打印 字号: | |

9月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视频会议,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彩霞以《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确保公正廉洁高效权威司法》为题,代表昌吉州中院作交流发言。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制约监督

昌吉州中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定位,妥善处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拓宽监督范围,坚持党委领导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群众及舆论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指导监督,一体推进,打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制约工作体系,切实消除法官不愿接受制约监督及院庭长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瓶颈,确保改革行稳致远。

把握改革重点,完善工作机制

昌吉州中院优化权力配置,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坚持党建引领,班子成员担任支部第一书记,嵌入审判执行团队,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制定《加强诉讼保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主审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审委会议事规则》《院庭长办案细则》《“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细化办案类型、明确办案指标,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控,健全形成党组领导、审委会主导、院庭长履职、审判团队运作的审判监督管理格局。

狠抓责任落实,力求监督实效

昌吉州中院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建成36个庭审直播信道、2个七人制智慧法庭、1个互联网法庭,安装全疆首个庭审巡查系统,推进可视化管理平台建设应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各项考核细则,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对发改、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长期未结案件提交监察处逐案研判、问责处罚。同时,严肃执纪问责。扎实推进“两个坚持”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专项活动,从严从实落实“三项规定”,切实将审判权力制约监督转化为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法院铁军的有力武器。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