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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电子诉讼指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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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29 18:46:51 打印 字号: | |

网上开庭

在疫情期间由于无法来到法院开庭,法院会通知您采取网络庭审的方式进行诉讼,但是否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会征求您的意见,若您不同意网络在线办理案件,可依法申请延期审理,法院是不会强制您适用网络在线方式进行诉讼的。若您选择网络在线诉讼,那么您需要下拉微信小程序,在小程序里搜索“云庭”,通过“云间”远程网络庭审系统参加庭审,在在线庭审前我们的技术小哥都会调试好设备,并全程教您如何进入、使用,包教包会,保证庭审过程顺利进行不中断。

电子送达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会通过邮寄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您送达案件审理的相关材料。

电子送达主要是通过“新疆移动微法院”平台、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送达,在电子送达前,您在网上立案时需要同意电子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之后我们就可以进行电子送达。

若您不同意或者不方便使用电子送达,我们会通过邮寄的方式为您送达相关材料,在疫情期间有法院专递EMS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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