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区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将矛盾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昌吉州中院结合两级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就建立“法官工作室”长效机制,出台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官工作室”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要坚持“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原则,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处理向源头防控转变,以城乡街道为基础,以法官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昌吉州中院结合地方特点和工作实际提出了“法官工作室”的具体职责和措施:一是全方位纠纷排查,掌握社情民意。以“法官工作室”为载体,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进而及时排查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是推广多元解纷机制。乡镇(街道)联系法官应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积极劝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非诉方式进行诉前调解,加大对“新疆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电子诉讼途径的推广应用。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法官工作室”与“法企同行”“法惠民企”活动深度融合。乡镇(街道)联系法官应当主动深入企业,发放“法企联系卡”、共建“法企联络群”,定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征求一次意见建议、发布一份风险提示、组织一次法制讲座、宣传一批典型案例、邀请旁听一次案件庭审。四是强化司法研判,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法官工作室”应当结合乡镇(街道)工作和审判实践,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深入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成因特点和变化趋势, 针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执法机关等提出法律对策或司法建议。五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发挥示范作用,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讲。
“法官工作室”实质化运行是全区人民法院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内容,《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更好地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提供了助力,“法官工作室”实质化运行必将促使大量矛盾纠纷消化在前端防控体系内,多数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及时就地解决,形成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实现百姓和顺、城乡和美、社会和谐。